浙江省

海南提升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海口、三亚地区上限为1500元/人/月

时间:2010-12-5 17:23:32  作者:阿拉尔市   来源:通辽市  查看:  评论:0
内容摘要:观点网讯:10月31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宣布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旨在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减轻缴存人租房负担,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根据通知,对于在海南省实际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观点网讯:10月31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宣布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旨在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减轻缴存人租房负担,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根据通知,对于在海南省实际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未登记备案的缴存人家庭,可享受“零材料”承诺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系统自动审核办结,实现即申即办。

此次政策调整后,缴存人租赁住房未登记备案的提取额度上限为900元/人/月;而租赁住房已登记备案的提取额度上限则有所不同,海口、三亚地区的上限为1500元/人/月,其他市县地区的上限为120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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